350vip浦京集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日程安排
浦京集团官网英语口译(055102)专业接受调剂,欢迎报考!
一、基本要求
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;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;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;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;只接受初试外语科目是英语的考生。
二、调剂原则和比例
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招生计划的专业,进行调剂。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、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择、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。视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,有关专业可适当扩大调剂比例。
三、基本流程
5月20日,中国研招网(http://yz.chsi.com.cn/)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开放,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。
5月21日,我校将会通过“调剂系统”向纳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,考生须在接到复试后及时点击确认,并发送审核材料至指定邮箱,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。
5月22日,进行远程面试平台调试工作,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平台实操演练。
5月23日,所有纳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参加线上复试。
四、咨询方式
需要咨询的考生可发邮件至huebmti@163.com进行咨询;或通过电话进行咨询0311-87655937(商老师)。
五、复试的形式和内容
(一)复试形式
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,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。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,并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缺考者或拒不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的考生,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。
(二)复试内容
复试以面试的形式展开,包括英语能力测试、专业能力测试等,英语能力测试(20分)与专业能力测试(80分)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,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、语言运用能力和交流能力。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%的,即为复试不合格。
六、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
(一)审核内容
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、扫描件或照片,用于资格审核。
(1)有效身份证件(正反双面)
(2)初试准考证(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)
(3)近期免冠2寸照
(4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(加盖学校、单位或档案部门公章)
(5)学籍学历证明(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”;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及学历证书扫描件;国外学历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)
(6)思想政治鉴定(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-下载中心-“招生工作”栏下载打印。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、政工部门加盖印章。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时间紧迫,拟报考我校的考生,请提前准备好政审表!)
(7)体检表(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,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项目需包含心电图、肝功、胸片等项目,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。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校。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研招办,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。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,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。)
(8)持有CATTI二级合格证书的考生,须提供证书扫描件
(二)材料提交方法
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5月22日14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karenns@heuet.edu.cn;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姓名+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”,邮件主题同文件名。
七、复试流程
(一)软硬件准备
(1)浦京集团官网复试拟采用“研招远程复试系统”。为保证视频面试能够正常进行,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(或台式机+外接高清摄像头+音频设备)进行考试,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。
(2)有良好光线的复试空间,保持环境整洁,复试期间其他人员不得入场。
(3)稳定的宽带或4G网络环境接入,复试期间应全程保持在线。
(4)保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正常使用并及时关注官网通知。
(5)其他必备考试用具。
(二)具体流程
浦京集团官网调剂考生复试将于2020年5月23日进行。具体流程如下:
(1)2020年5月22日下午2点,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平台实操演练,每位考生约10分钟时间;
(2)2020年5月23日上午9点,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线上复试,提前半小时登陆系统候场;
(4)2020年5月23日下午,完成复试评分、核分、登统和上报工作;
(5)2020年5月24日(预计)公布拟录取名单。
(三)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
链接:https://bm.chsi.com.cn/ycms/kssysm/
八、确定拟录取名单
(一)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
最终成绩=(初试成绩+初试加分项)×70%+复试成绩×30%
在上述计算公式中,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(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)
(二)复试合格考生复试录取最终成绩并列情况下的录取规则
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,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如下原则录取:
(1)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。
(2)优先录取校内调剂考生。
(3)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;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,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;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,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。